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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日期:2008-09-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任一台能进入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部网的电脑,都可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来说,可通过VPN进入校内网。

一、登录

1、研究生登录地址:http://10.1.74.28/pyxx/login.aspx

也可登录校网进入研究生学院主页,在页面右中侧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教师”的“学生”即可(注意须将视窗操作系统“工具栏”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为关闭,即允许弹出窗口)。

2、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研究生的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8位生日数字,如19771206。密码可修改。

二、研究生登录系统后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研究生必做之操作):

(一)熟悉系统。

熟悉系统界面及有关功能;需要时可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侧“帮助”,下载另存(不支持直接打开功能)到电脑上并阅读帮助信息。

1、公共信息:可查看系统中你所在年级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

2、个人信息:可进行学期注册、查看及修改本人的基本信息、密码修改、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等。

3、培养管理:包括提交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查询、开课目录查询、网上选课、选课结果查询、课表查询、成绩查询、各类登记(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做学术报告、文献阅读报告、中期考核等),有关信息提交后可在“个人信息”中看到。

4、毕业与学位:包括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开题报告申请、开题结果录入、答辩申请、学生盲审查询、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等。

5、互动信息:包括教学调查评估、师生互动信息、通知公告查询。其中前两项功能还不完善,暂不使用。研究生学院和各学院所发布的系统公告,可在此查询。

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程是环环相扣的,任何一步工作未做,都会影响和迟滞下一步的工作,信息也不能及时在系统中体现和查询,故要求每一位同学及时按要求登录系统并提交有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中的操作功能

1、学期注册: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系统的注册。不进行注册者会影响此后的管理系统的操作。

2、个人信息修改:系统中原有信息不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录入,包括毕业学校、毕业证号、原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任何本人如手机号、寝室信息有变动时,也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本人不能修改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培养类别等,如有误或有变动,须与培养办联系修改。这类修改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3、四六级报名:当学校组织四六级考试报名时,研究生可通过该功能进行英语六级考试的报名。其他事项须查看实际的报名须知。

(三)“培养管理”有关功能及操作

1、制定并提交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一般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根据培养方案制定的本人修读课程及环节的学习计划,包括本人在入学后12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应修读的所有课程及必修的培养环节。制定培养计划时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①培养计划应在新生正式入学确定导师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完成。

②培养计划应根据培养方案制定。

③培养计划应尽可能在导师指导下制定。

④培养方案中的大部分学位课程(含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必修环节等,不可选择;但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也分方向设置时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方向选择修读课程。

⑤选修课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方向选择修读课程,一般情况下应征求研究生秘书的意见或建议。

1)制定培养计划:根据本人所在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计划表),结合《研究生培养手册》(普硕黄色封面、教硕蓝色封面、中职米黄色封面),在导师指导下并征询研究生秘书意见后制定的本人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此前须先进行学期注册)。

2)提交培养计划:

按照已制定的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培养计划的提交。对培养计划不在系统中提交,会导致本人培养信息的错误。

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时的注意事项:

①系统中不分组的课程(在培养方案的培养计划表中备注栏为空或“修*门”的)不可以选择;但分组的课程(指同一组课程可选部分课程修读,在培养方案的培养计划表中备注栏为“至少修*门”或“可不修”的同一课程类别的几门课程要进行分组)必须选择后才能提交。

②对于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中,未作为本人的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来修改的课程(即本人的专业方向不作为学位课要求的课程),可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修读。提交培养计划时,可点击“添加非学位课程”来选择。

③跨专业选修课,也通过“添加非学位课程”来搜索课程并选择。搜索课程时,已知跨专业选修课的名称或课程编号的,直接输入后搜索即为该门课程,选择即可;也可输入课程名称的一部分,进行模糊查询,搜索到相关课程,选择所需课程即可。普硕从2007级开始,必须有一门跨专业选修课。

④系统中提交的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表中各项的最低要求,即除总学分外,按课程类别的应修课程数或应修最低学分数也应符合要求。

⑤培养计划提交后一般不再修改。

⑥无法按培养方案要求提交计划的专业,原因在于所在学院还未进行培养方案的维护,或维护仍有问题。请与研究生秘书或培养办联系。

培养计划提交后即可查询打印。

2、开课目录查询:查询到的只是可能要开的研究生课程包括跨专业、同等学力考上应补修的本科课程,但实际开课以各学院当前学期开课为准,实际开课在网上选课中可查询得到。

3、网上选课:

培养计划提交后才能进行,且在上课的每个学期都须进行网上选课。不进行网上选课者,对于非人工安排学生的课程,将无法进行成绩登录,该门课程无成绩无学分。

网上选课应注意:

①选课方式是人工安排的课程,或者网上选课的课程但已人工安排部分学生的课程(指研究生秘书或培养办在系统中排课时,已经按实际应上课的研究生人工安排进入系统),本人已被安排的,则不能进行网上选课;在选课结果中可以看到本人已被安排必须上课的课程。

被人工安排的学生,如要更换班级等,须与研究生秘书或培养办联系更换课程班级。

②选课方式是网上选课的课程,且没有人工安排,必须按学校或学院所安排上课班级来选择课程班级。进行网上选课的课程,已选课的,必要时可以退选。

③部分课程如英语是按子课程排课上课的,如英语听力、英语写作等,须通过待选计划外课程按钮,再根据开课学院如公共课等来选课。

④对本学期正在上课而网上开课课程中没有的或无法选课的,说明研究生秘书未录入有关课程,或录入课程的课程编号与新方案不一致,请与研究生秘书联系录入或修改后再选。

⑤网上选课结果(课表查询所显示的本人的课表)与实际上课情况应一致。

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不必进行网上选课等过程。但应核对已进入系统中的各门课程成绩的正确性,如成绩等有误,应向研究生秘书提出更正。

特别说明:2007级以后的普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编号为9位数。8位数编号的课程一般是教育硕士、中职硕士等开课的课程,或者研究生秘书网上排课时选错课程编号,前一情况可作为选修课选修,后一情况须由研究生秘书更正。

对于学位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的课程编号绝对不能出错,否则会影响成绩单,也会影响成绩的审核。

4、学生成绩查询:可查询本人已经考核的课程的成绩。

5、各类登记: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做学术报告、文献阅读报告、中期考核等。应按实践、学术活动等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这些登记一般需要导师审核,必要时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各类登记的有关信息提交后可在“个人信息”中看到。

(四)“毕业与学位”有关功能及操作

1、发表论文登记:本人实际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时提交登记。

2、科研成果登记:指获奖的科研成果。按实登记。

3、开题报告申请:开题报告须在系统中及时提交申请,并须经研究生秘书审核。答辩申请与开题报告日期有关——答辩申请日期与开题报告日期未满一年的,不同意答辩申请。

4、开题结果录入:据实录入,秘书审核。

5、答辩申请:论文答辩须提交申请,并经审核。

6、盲审查询:若盲审流程经系统管理,结果也录入系统的,可在此查询。

7、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所有学位授予涉及到的基本数据都要核对,这些基本数据很大一部分是由个人基本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各类登记信息、答辩信息等自动生成的。显然任何前述流程未按要求修改、登记的,都将影响本人的学位授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需要导师或秘书审核的过程,应及时与导师等沟通,并要求及时审核。

 

对任何没有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有关信息,影响毕业审核等工作进行,造成无法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果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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