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普通研究生:
接通知,2007年10月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继续在我校设报名点和考点,为方便研究生的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欲申请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本科专业为非师范类毕业的研究生。报初中及以下的请到各学院教务办报名。
2、
3、07年4月份考试后有一门不及格的考生,本次必须补报名,补报名时需要重新填写报名表,表上填写原准考证号,不必重做准考证,只交考务费,不交办证费(名单按报考课程单列);07年4月份考试两门都不及格的考生,如欲报名需要重新填写报名表,重新交报名费,重新办理准考证。
07年4月份考试结果请到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k.cn/findcj/main.jsp)中“非学历考试”栏输入准考证号后查询,其中课程代码为31的是教育学,32是心理学。
4、培养办在
5、收费标准:考务费48元/门,办准考证费15元/人,预收高中教材费63元/人,初次报名学生必须预订辅导教材。
6、学生报名时每人须交1吋免冠彩照两张,一张照片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一张照片贴在准考证上(只考一门的只交一张)。
7、
8、准考证号共12位,0701代表金华市,第五位代表报考类别(1幼儿园教师、2小学教师、3初中教师、4高中教师、5中等职业教师、6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第六、七位代表年份,第八位1代表上半年、2代表下半年,后四位代表报考序号。
9、考试时间:
10、说明:①一张准考证在第一次考试通过一门时可以继续用该准考证参加另一门课的考试;如果第一次考试只通过一门,则第二次考试必须通过,否则该门已通过的课程成绩作废。②通过一门的只发“考试成绩通知单”(事实上的有效期只有半年),通过二门的发“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710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报考人员情况表.xls
关于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与省教育厅、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等部门咨询和联系,现将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研究生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已有教师资格证者不必再申请,除非更换教师资格证类型或科目(比如:已有小学教师资格证者要更换为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政治教师资格证要更换为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等,都须重新申请);申请学科须与本科专业相关。事实上研究生毕业后如果到中学工作,工作时再申请教师资格也不迟。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其它
2、本科毕业专业是师范类的研究生,《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可免考;须参加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100元左右)。
3、本科毕业专业是非师范类的研究生,必须具备《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的自考合格证书;并须参加指定医院体检和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费100元左右,测试费280元)。
4、我校研究生可以申请高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户口必须在学校。研究生可直接到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或办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每年4月或10月关注金华教育网有关公告。
5、省文件规定:《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5年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一张准考证只准考两次,两次考过后只有一门合格的,该门成绩也无效。
6、教育硕士不参加校内组织的两门课程自学考试(须参加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且不能在校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咨询电话:0579-2282639,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网站查看或在线咨询。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